防爆電機啟動時應注意以下事項:
1、合閘起動前,應觀看電動機及機械上或附近是否有異物,以免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。
2、防爆電機接通電源后,如果發現電動機不能起動或起動時轉速很低以及聲音不正常等現象,應立即切斷電源,對高壓異步防爆振動電機應進行試起動,察看其轉動方向是否正確。
3、起動多臺防爆電機時,應按容量從大到小一臺一臺起動,不能同時起動,以免起動電流過大使斷路器跳閘。
4、對于籠型防爆電機的星形——三角形起動或自耦減壓起動,若是手動延時控制的起動設備,應注意起動操作順序和控制好延時長短。對于繞線型電動機的起動。更應注意起動操作程序和觀察起動過程是否正常。否則兩種電動機都達不到降壓起動的目的。
5、防爆電機應避免頻繁起動或盡量減少起動次數,防止因起動頻繁而使防爆振動電機發熱,影響電動機的使用壽命。對于小型電動機,在冷態時不得超過3~5次,在長期工作后的熱態下,停機不久再起動時,連續起動不得超過2~3次。對于中型防爆電機,在冷態時連續起動不應超過兩次,熱態下只允許1次起動,以免電動機過熱,影響使用壽命。對起動時間不超過2~3秒的電動機,可多起動一次。
6、多臺起動機應避免同時起動,應從容量大的到小的逐臺起動,以免線路上總的起動電流過大,電壓下降太多,影響所有防爆電機的正常起動,甚至使開關設備跳閘。